咨询热线-HOTLINE 020-322059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自上而下的管理架构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专项报告、按年度披露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通过ESG管理架构,系统落实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的策略与措施,并对于ESG议题重要性分析的原则、方法和流程,建立了议题识别和重要性分析的流程__ □否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洪林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谨慎审查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长远发展的策略,和主要营业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规划更为匹配,提升公司的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强化投资的人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认知,公司拟对现有企业名称进行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由“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为“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预核准),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同时因变更企业名称,《公司章程》中涉及企业名称的内容应做相应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通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会议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上述议案的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6年5月13日-5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纬股份”)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华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原: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四川福华尚纬科技有限公司(原:四川尚纬科技有限公司)、福华尚纬绿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尚纬绿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其企业名称进行了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后,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8.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特种电缆、加热电器、电缆桥架、口罩鼻梁条、电缆附件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收购木材包装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研发技术;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企业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赞同公司中文名称由“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预核准),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长远发展的策略,和主要营业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规划更为匹配,提升公司的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强化投资的人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认知,公司拟对现有企业名称进行变更。
因变更企业名称,《公司章程》中涉及企业名称的内容应做相应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2011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为解决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不再与任何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等业务。此前已与相关关联方签署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司将立即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该等协议、合同。
2.公司避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如果必须与个别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
3.如因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愿意承担损失赔偿相应的责任,并将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因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于2025年5月发生变更,公司与现控制股权的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华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别的企业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未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必要的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若继续履行原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原承诺进行一定变更。
“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特别承诺如下:
一、在今后的本公司经营活动中,本公司将尽可能的避免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如无市场行情报价可以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将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二、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公开披露要求,不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本公司股东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损失赔偿相应的责任,并将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1、本次变更企业名称旨在使企业名称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真实的情况与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亦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企业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企业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及《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以上事项的变更不改变公司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变更企业名称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企业名称、营业范围等事项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或登记与备案。